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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政府采购汇总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一、汝州职业技术学院主要职责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院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主要负责培育高等专科学历技术应用人才,以普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展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等。学院目前有4个职能处室:党政办、招生处、教务处、人事财务处。
二、汝州职业技术学院决算单位构成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部门预算主要是包括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本级。
第二部分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收入总计2399.14万元,支出总计2399.14万元。2021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848.24万元,增长54.69%。主要原因:我院学生2022年比2021年有较多增加;支出增加(减少)848.24万元,增长54.69%。主要原因:我院学生2022年比2021年有较多增加,项目建设也较2021年增多。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共安排收入预算239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99.14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共安排支出预算239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49万元和项目及专项支出1972.6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399.14万元。与 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848.24万元,增长(54.69%。主要原因:我院学生2022年比2021年有较多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399.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高等职业教育等(类)支出2364.62万元,占98.56%;住房保障(类)支出34.52万元,占1.43%。其中,主要包含基本支出426.49万元和项目及专项支出1972.6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6.49万元(基本工资188.31万元、津贴18万元、绩效工资81.36万元、养老保险49.86万元、医疗保险21.29万元、工伤保险0.58万元、失业2.01万元、住房公积金34.52万元、取暖降温费0.45万元、职工福利费7.19万元、大病保险0.45万元、奖金22.47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72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78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没有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