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部门概况
人事财务处是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负责学校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后勤管理的职能部门。
人事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校编制管理和岗位调控;负责全校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二、负责人才计划、政策的制订和待遇的落实,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三、审核办理各类人员的招聘、接收、调动、调配、借调、辞职、除名、退休等工作。
四、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五、负责对临时工、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七、负责挂职博士申报、对接工作。
八、参与对各类人员行政奖惩的有关工作,负责对违约人员的责任进行追究。
九、负责教职工信息数据库的建立、维护与更新工作。
十、负责教职工工龄、技术等级的认定,工资晋升、调整等工作。
十一、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十二、负责福利政策的制订、福利费的审核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教职工各种社会保障的报批和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和有关补贴的调整和管理工作。
十五、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体检工作。
十六、负责教职工劳动纪律的管理工作。
十七、组织制订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办法和考核办法。
十八、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工作。
十九、负责教职工(科级及以上干部除外)年度考核工作。
二十、负责教职工任职资格考试、等级考试等工作。
二十一、负责各类优秀人才的推荐、申报、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校教职员工培训计划的制定并监督实施,促进教职员工提高发展。
二十三、同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出国审批和管理工作。
二十四、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二十五、负责学校单位法人证书年审及法人变更事宜。
财务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和会计法规,建立和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科学、系统的财务管理体系、财务核算体系、财务监控体系和财务绩效评价体系,维护校园经济秩序,保证学校财务运行安全。
二、负责学校事业经费、科研经费、基建经费、专户管理资金、国有资产收益资金、专项资金、工会经费、开放大学、校园一卡通经费等日常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
三、负责编制学校年度部门预算和学校内部预算草案,协调各业务处室制定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学院预算编制工作,负责预算调整,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对预算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和运用,完成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四、负责财务决算及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及时将财务决算数据和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五、负责学校各项收费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对省发改委和省教育厅收费目录清单备案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外争取和筹措办学经费,监督各项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六、负责代扣代缴学校职工个人所得税、外请人员劳务费税款申报和上缴、职工公积金及社保的缴纳工作。
七、负责学院债务申报工作。
八、 配合后勤做好资产核算和管理、政府采购和财政评审等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九、负责财务人员及报账员会计技能培训,提高财务人员及报账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水平。
十、负责学校财务系统运行管理及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财务数据备份工作。
十一、负责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配合学校档案室做好会计档案的移交工作。
十二、完成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后勤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学院食品安全工作;
二、负责学院泵房、管道等供水设施的检修工作;
三、负责学院内供电设施、用电设备的检修工作;
四、负责学院内教学、生活设施的维修、更换工作;
五、负责申报用水计划,记录各用水单元的用水量,收交水费;
六、负责协调教投公司和直饮水公司,保证教学、生活场所饮用水的安全供应;
七、负责协调教投公司,做好校园内经营实体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院房屋管理、修缮工作、校园绿化建设、养护工作;
九、负责校园公共区域、楼栋保洁工作;
十、负责基建项目的评审手续、招投标手续办理、拟定基建项目的合同,代表学院与乙方签订项目合同;
十一、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协调、竣工验收等工作;
十二、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录入、盘点、管理工作;
十三、配合财务科做好政府采购手续的办理;
十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
十五、协助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涉及后勤房屋、固定资产等内容);
十六、负责教职工宿舍的分配工作、学院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供应工作;